湖南日報8月30日訊(全媒體記者 周帙恒)奮進新征程、建功新時代。30日,全國“人民滿意的公務員”和“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”表彰大會在北京舉行。在黨的二十大即將召開之際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決定授予397名同志全國“人民滿意的公務員”稱號;授予198個集體全國“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”稱號。其中,湖南省13名公務員、7個公務員集體分別被授予“人民滿意的公務員”和“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”稱號。
衡陽市公安局有組織犯罪偵查支隊政委包漢珺,湖南省審計廳財政審計一處處長伍奉榮,長沙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住房和建設管理局黨支部書記、局長陶湘閩,桃江縣司法局桃花江司法所所長李獅,郴州市紀委常委、監委委員鄧海燕,湘潭縣河口鎮四級調研員袁谷紅,平江縣民政局黨組書記、局長羅今昔,永順縣政府黨組成員、副縣長,縣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、局長魯開發,桑植縣澧源鎮黨委書記陳彬,新化縣曹家鎮黨委副書記、鎮長鄒玖霖,石門縣太平鎮黨委書記李宏綱,株洲市農業農村局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科長熊英杰,懷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工養老保險科三級主任科員劉利玲等13人獲評全國“人民滿意的公務員”。
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、常德市社會救助事務中心、道縣公安局陳樹湘派出所、長沙市委人才工作局、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、衡陽市珠暉區司法局東陽渡司法所、汝城縣鄉村振興局等7個集體獲評全國“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”。